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19号)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监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,监管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,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,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。
截至4月30日,我县管辖的劳务派遣单位6家,经审核,结果如下:
一、上报材料及时完整,经营正常,审核通过3家:
1.山西琦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许可证编号:QXXSPJ202306260002
2.山西嘉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许可证编号:QXXSPJ202409130001
3.山西辰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许可证编号:QXXSPJ202108120002
二、未报送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,列入经营异常2家:
1.山西嵩源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
许可证编号:QXXSPJ202310110004
2.山西如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许可证编号:QXXSPJ202306130001
三、已注销1家:
1.山西锦全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各用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2号)等法律法规规章,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,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作伙伴,切实保障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发展。
特此公告。
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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