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明确的10%红线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(即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人数加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)的10%。例如,您单位有90名正式员工,那么最多可以使用10名劳务派遣员工,以达到10%的比例(10/100=10%)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煤矿、非煤矿山等高风险行业,国家明令禁止在井下作业等主营业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。
本公司官网www.laowuruanjian.com提供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的请扫描官网二维码联系获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