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关于‘共享员工’模式,国内多家企业已经先试先行。这种模式也从流水线工人、餐饮服务人员这些劳动密集型岗位逐步扩展到程序员、设计师这些技术密集型岗位。”卢晶亮表示,与疫情期间的“共享员工”模式相比,当前“共享员工”群体表现为更依赖于互联网和线上办公,越发偏向高技能员工。
“共享”多年,“共享员工”的一些弊端。“共享员工”通常只在需要时才会被用人单位调用,因此他们的收入往往不如固定员工稳定。因合作多是短期项目,也很难接触到核心业务,享受到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。“除了不够稳定之外,‘共享员工’更像是企业‘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’的物品,长期游离在组织之外,比较难感受到归属感。”卫卫表示。
“共享员工”模式在网络上引发热议。不少人对“共享员工的工资、福利、社保如何发放缴纳”“出了工伤怎么办”等问题表示关心。
有业内人士表示,“共享员工”模式之所以火热,主要是因为企业可以通过“共享员工”省掉是社保和所得税的费用。“企业无需和劳动者签订固定劳动合同,可以很巧妙地规避社保缴纳问题,部分企业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向‘共享员工’支付工资还能节省个人所得税。”该人士表示。
专家指出,如今“共享员工”群体越发偏向高技能,表现为更依赖于互联网和线上办公。
截至目前,尚无法律规定对“共享员工”模式的定义和相关权利义务予以明确,可以参照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0年9月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《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》(简称“通知”)以及一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。
根据《通知》,共享用工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的,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,劳动报酬由缺工企业结算给原企业,再由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,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。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补偿办法可与缺工企业约定。不过,对于劳动者非由其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情形,《通知》暂无相应规定。
“由于‘共享员工’属于企业、员工之间自由协商的范畴,对共享企业也无特定的许可要求,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、缺乏法律法规予以约束等问题,从而出现权责不清晰、争议解决无指引等问题。”屈枚芳表示,目前在“共享员工”模式下,无论是职工合法权益还是企业用工风险均不明确。
本公司官网www.laowuruanjian.com提供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的请扫描官网二维码联系获取